
賴芳玉聊法│老闆一句「你自己不小心的」就能不賠?搞懂職災認定,不再吃虧!│賴芳玉律師 ft.施宇宸 (喵星律師)
加入會員,支持節目: https://open.firstory.me/user/cmaavea841ua001vb7gstemz5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: https://open.firstory.me/user/cmaavea841ua001vb7gstemz5/comments 👷♂️ 來信案例|桃園五金廠員工臨時被叫去搬鐵料,膝蓋韌帶斷裂休養3個月;公司卻說「你的本職是操作機台,這不算職災」。 ➡️ 真的就沒薪水、只能自認倒楣嗎? 本集重點一次搞懂: • ✅ 職災怎麼認?兩把尺:業務遂行性(是否在執行職務)+業務起因性(事故與工作間的因果)。 • 🚶♀️ 通勤災害也可能算:上下班合乎「合理必要路線與時間」的事故,多數可納入。(繞去吃早餐、接小孩等,要看距離與時間是否合理。) • 🩺 職業傷害 vs 職業病:瞬間事故多半好判;長年累積(如搬重物→椎間盤突出)須到職災門診由醫師鑑定。 • 🧾 權益別漏:認定為職災時,雇主負無過失補償責任;工商病假為全薪(並搭配職災保險給付),不是一般病假半薪。 • 🧰 蒐證清單(能救命的4件事) 1) 當天工作分配與臨時指派紀錄(班表、LINE/對話、錄音) 2) 事故現場證據(監視器、同事證述、照片) 3) 就醫資料(診斷書、治療計畫、復健單) 4) 通勤案再加:行車紀錄器、路線與時間證據(比對 Google Map)…
The skinn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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