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神的創造(十二):那我們該如何過活?
神的創造(十二):那我們該如何過活?講員:崔皓明牧師傳譯:傅再恩牧師經文:創世記 19:23-26,路加福音 17:28-33講道大綱———I. 羅得生命的方向在13-19章中故事有個進展:羅得欲改變城巿,卻被城巿同化了。你不能兩者兼得(參詩篇1:1-2)最後,你會是被城巿同化的人,或是為城巿作工的人。———II. 羅得生命的毀滅他迷失了方向他失去了家庭他失去了喜樂———III. 羅得心中的慾望生命的方向,是來自心中的慾望。———結語:「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。」 (路加福音17:28-33)最終,你和我需要是認識和經歷神的愛。我們需要知道和經歷這種深而廣的愛,因為這能驅除對世俗事物的鍾愛。神愛的方式,是一種你可能在多年後或甚至有生之年都未能完全明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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